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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在线 地方新闻】
近日,金华市颁布实施新的《金华市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实施办法》和《金华市流域水质生态补偿实施细则》,立足当前治水形势任务,强化县(市、区)流域水环境保护属地责任,持续改善流域水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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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,金华市实施全国*市县两级“双向补偿”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制度,将县(市、区)25个交接断面全部纳入考核范围。市一级对县一级实施考核,奖“好水”,罚“差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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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,金华市制定实施新的补偿办法与细则,市一级对县一级“纵向”监管,变成上下游属地县(市、区)之间的“横向对赌”,构建上下游共治共享流域治理新格局,推动干流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标。新的补偿机制充分考虑当前治水形势任务,对旧机制进行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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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质考核更加科学严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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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机制的水质考核因子更多,由原来的氨氮、总磷、高锰酸盐指数+超标*严重污染因子,变为氨氮、总磷、高锰酸盐、PH、溶解氧、浊度等全部6项监测因子。与此同时,水质监测频次大幅增加,将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主,每隔4小时进行一次水质采样,全年共计2100多组监测数据综合测算水质好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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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导向更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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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先的核算方法既考虑水质又考虑水量,新的核算办法只将反映水质好坏、治水成效的核心指标纳入核算,水质明显改善就补偿,水质波动反弹就赔偿。水质只能不断向好的导向更加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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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导向更清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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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2019年两轮奖补中,金华市累计奖补资金2.5亿元(其中,市财政已奖补资金1.8亿元),*轮资金奖补全部由市财政出钱,第二轮资金奖补市财政依旧占比超7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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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当前我市治水形势任务已变,从提水质转化为稳达标、优类别,致力提高Ⅰ、Ⅱ类水质断面比例。”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说,新的核算机制适应这种变化,加大上下游县(市、区)双向奖补力度,将县(市、区)相互奖补资金总额占比大幅提至70%以上,以此激发属地提水质的积极性,预期对水质改善的激励效果将更明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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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完善机制再出发——金华市启动第三轮流域水质生态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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